来源:隆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:2021-03-03 10:17:15 阅读量:485
按照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,县委共组建4个巡察组,于2021年3月初至4月中旬,对县委办、政府办、人大办、政协办、宣传部、政法委、供销社、扶贫办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。
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,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属单位、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、征地拆迁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,将按照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原则,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巡察期间,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。同时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,提出意见建议。
组 别:第一巡察组
被巡察单位:巡察宣传部、供销社
联系电话:18232426188
邮 箱:lhxd13ldyxcz@163.com
组 别:第二巡察组
被巡察单位:巡察县委办、政府办
联系电话:15133875606
邮 箱:xianweixunchayizu@126.com
组 别:第三巡察组
被巡察单位:巡察人大办、政协办
联系电话:15176801318
邮 箱:lhxjwdsxcz@163.com
组 别:第四巡察组
被巡察单位:巡察政法委、扶贫办
联系电话:18831454231
邮 箱:lhxcz04@126.com
另设巡察组风气监督电话:7066680
邮 箱:xcb7066680@126.com
中共隆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 3月 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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