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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 察 公 告

来源:隆化县纪委监委 发布时间:2021-03-03 10:17:15 阅读量:485

按照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,县委共组建4个巡察组,于2021年3月初至4月中旬,对县委办、政府办、人大办、政协办、宣传部、政法委、供销社、扶贫办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。

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,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属单位、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、征地拆迁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,将按照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原则,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
巡察期间,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。同时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,提出意见建议。

 

组    别:第一巡察组

被巡察单位:巡察宣传部、供销社

联系电话:18232426188        

邮    箱:lhxd13ldyxcz@163.com

 

组    别:第二巡察组

被巡察单位:巡察县委办、政府办

联系电话:15133875606       

邮    箱:xianweixunchayizu@126.com

 

组    别:第三巡察组

被巡察单位:巡察人大办、政协办

联系电话:15176801318       

邮    箱:lhxjwdsxcz@163.com

 

组    别:第四巡察组

被巡察单位:巡察政法委、扶贫办

联系电话:18831454231       

邮    箱:lhxcz04@126.com

 

另设巡察组风气监督电话:7066680

邮    箱:xcb7066680@126.com

 

 

中共隆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 3月 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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