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隆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:2021-08-13 10:02:54 阅读量:814
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,市委第四指导督导组于8月13日对隆化县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开展情况进行了反馈。县委书记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焦军同志主持会议并做表态发言。
市委第四指导督导组组长刘建民指出:隆化县委能够落实主体责任,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,强化政治巡察工作定位,以加强基层监督、发现问题、形成震慑为工作落脚点,坚持实事求是、依规依法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工作原则,积极探索创新基层务实高效的巡察工作机制,在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各项工作上精准发力,稳步推进巡察工作的开展。同时,提出两点建议: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全面总结提升。要进一步巩固扩大延伸拓展指导督导工作成果,结合本县区实际,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,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定位,强化制度建设,细化职责职能,规范程序流程,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。二是层层压实责任,全面整改到位。要在压实主体责任、深化政治巡察、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、规范工作流程和环节等方面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确保落到实处。
焦军书记做表态发言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,全面认领通报的问题。二要明确责任分工,全面落实整改责任,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。三要强化工作举措,实行"销号”管理,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、件件有回音。四要强化成果运用。切实将整改质效落脚于促进工作这一中心任务,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,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程序,以实际行动保障我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。
县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杨桂珍同志;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扬同志;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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